美國自8月1日起正式實施「對等關稅」政策,旨在回應川普總統所稱「全球對美國的不公平貿易」。雖然對等關稅確實對台灣產業造成衝擊,但並非外界所稱「全面崩潰」。台灣與其他國家的出口結構、產品定位與市場策略各有不同,因此影響程度也存在差異。關稅雖提高了我國廠商的成本,但美國可能對中國課徵更高稅率,反而減緩中國企業的低價競爭;許多人關注的彰化水五金產業,主要競爭對手為越南,其累計關稅高達55%,形成一定的緩衝效果。
美國相關關稅政策的法源依據主要有四項。首先是針對特定國家的《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案》(IEEPA),其特點是特徵是「暴力快速」,例如印度因購買俄羅斯石油而被加徵25%懲罰性關稅。其次是針對特定產業的《貿易擴張法》第232條款,目前調查範圍涵蓋半導體與藥品等戰略性產業。第三是《貿易法》第301條款,用以因應不公平貿易行為,為美中貿易戰的關鍵法源。2018年川普政府據此祭出大規模關稅措施,而拜登於2024年亦新增對晶片、造船與航運物流的調查。最後是今年七月通過的《大而美法案》(OBBBA),針對中國跨境電商小額包裹帶來的產能外溢問題,擬加徵從價稅。
在此背景下,我國半導體最先進技術仍留在台灣本土研發,而海外投資則有助於維持國際競爭力,使其他非半導體產業得以獲取更多資源運用空間,因此實際上是提升我國整體經濟韌性,而非所謂「產業外移」或「掏空台灣」。任何政策最終都需經由社會的回饋與反應來驗證其成效,這也凸顯政府資訊透明與社會溝通的重要性。國際貿易談判通常由政府快速授權專責團隊,並持續徵詢各產業公會意見,最終由國會通過。然而,川普政府風格多變,政策可能在最後一刻才定案,因此更需政府即時說明與社會充分理解,以確保台灣能在變動的國際局勢中穩健應對。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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